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怎樣才能取得實效?官渡區各級各部門不擺“樣子”,不耍“虛招”。堅持從群眾最盼、最急、最憂的事情做起,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領導幹部帶頭做好事、實事,各級各部門結合自身工作實際,下工夫在“實”字上用勁,在“細”字上著手,破解了一道道民生難題,在學教活動中交出了一張令群眾滿意的答卷。
  關上街道
  福德拆遷戶們買到了“心愿房”
  不久前,98戶官渡區福德社區城中村的拆遷居民交清了購房款,他們即將以居民待遇價格,在福德回遷房安置區內擁有自己的家。“9年了,一直租房子居住,現在終於要有屬於自己的家了。”每當說起房子的事,拆遷戶楊勇都少不了要提及福德社區黨總支,“是社區為我們解決了這個長期遺留的問題”。
  事情還得從8年前說起。由於城市建設的需要,2006年,在昆明市東南二環改擴建工程中,福德社區福德大村178畝土地被徵用。177幢民房、10多家企業,按當時的價格給予了一次性的拆遷補償。“當時拆遷單位動員拆遷戶先領拆遷款,待新的住宅小區建成後,再協調房源安置。”然而,在等待的幾年中,眼看回購房一直沒有著落,不少居民將不滿情緒發泄到社區居委會和居民小組工作人員身上。
  “大家的心情我們能理解,我們一定要兌現當時的承諾,確實為拆遷戶解決實際問題。”福德社區黨總支書記王華說:“很多拆遷戶不僅買不起房子,而且僅靠當時的那點有限的拆遷補償款維持生活確實很困難。”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後,市、區相關部門和關上街道將福德社區的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作為工作重點,經多方協調和努力,特事特辦,為拆遷改造中符合回遷條件的135戶制定了回遷安置方案。方案確定後,關上街道拆遷指揮部及時組織居民召開會議,傳達了《關於辦理福德社區第三居民小組意向購房事宜的通知》。今年5月28日,最終確定有98戶居民簽訂了購房協議,並一次性交清了購房款。
  5月28日,在交尾款當天,每個居民還領到了4萬多元的集體分紅。“之前為了買回遷房四處籌錢,現在我們家4口人共領到16萬元,負擔輕了不少。”居民楊瓊仙說。
  這筆集體分紅款的來歷,也要得益於關上街道的積極努力。2005年,昆明市所有集體土地都辦理了土地證,福德社區大村居民小組共繳納了46萬元稅費。為支持城市建設,不久後集體土地被徵用,按當時政策,除了退居民小組土地證辦理所交稅費,每畝土地還能獲得一定的補償,但這兩件事情卻由於多種原因,遲遲未落實。為此,關上街道非常重視,一方面與官渡區多部門積極協調,街道主要領導也多次參加了社區黨員大會、居民代表大會和戶主會,廣泛地聽取基層意見,最終協調相關部門,問題得到解決。選在交首期房款當天分紅,大家轉手就可以交上房款,大家都說是雪中送炭,之前與社區關係緊張的老街坊又開始和社區及居民小組幹部打招呼了。
  金馬街道
  臭鄰居再也不臭了
  曙光垃圾中轉站的存在,解決了小區住戶的垃圾處理問題,但又給一些居民的生活造成困擾。小區住戶劉女士說,一到夏天就特別臭,蠅蚊飛舞污水橫流。近些年來,劉女士和鄰居們都打了無數個投訴和媒體曝光電話,想要趕走垃圾中轉站這個“臭鄰居”。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成的曙光小區,是昆明較早的居民區,建設之初配套的曙光垃圾中轉站,承擔著4800多住戶每天15噸生活垃圾的中轉任務。但垃圾車的噪音、刺鼻的臭味以及飛舞的蚊蠅,讓這個“標配”一直被居民嫌棄。
  “正值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官渡區金馬街道優先將經費用在群眾關心、亟待解決的問題上,別看是細小的問題,但對居民生活影響特別大。”街道相關領導說。
  今年5月,街道辦事處對垃圾中轉站作了新改造,用更先進的設備替代了以前的設備。垃圾不落地,一點按鈕就自動抬升,將垃圾倒進箱體里壓縮進密封箱,全程無噪音、無臭味,還環保節能。一名技術員介紹,新設備的箱體容量為15噸,每天拉一趟就夠了,整個垃圾壓縮過程耗電不到7度,綜合下來可降低50%的中轉成本,如此先進的環衛設備在全市使用,金馬街道尚屬首家。
  困擾居民多年的問題終於解決了,大家都交口稱贊。這一高科技環衛設備,還用到了街道今年新建的3個垃圾中轉站。“轄區天文臺附近,昆明市的公租房、官渡區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正在建設,還有部分回遷房和商品房,將來居住人口在5~8萬;太平村片區因地鐵3號線建設,原來的中轉站拆除,垃圾處理能力降低。”一次到位的環保設備,讓片區環境有了大轉變。除此之外,金馬街道還從居民反映較多的環衛基礎設施方面著手,規劃新建了3座公廁、購買了25個移動垃圾箱,做到了便民利民,垃圾及時清運,衛生“頑疾”得到根治。
  官渡法院
  執行不再打“白條”
  經過幾個月的努力,鎮沅縣林產品有限公司與雲南某運輸公司之間租賃合同糾紛的案件終於執行完畢,法官鄒序金臉上終於露出喜悅的神情。
  作為官渡區法院的一名執行法官,他明白,案件的順利執行,與官渡區法院、區檢察院共同建立民事執行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密不可分。“這是為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執行難而進行的一次探索,就目前情況來看,已顯現出了預期的效果。”鄒序金說。
  2013年,官渡區法院受理了雲南某運輸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經一審判決,雲南某運輸公司應當支付租金、水電等費用共計20餘萬元,併在30日內騰還租賃場所。但鄒序金和同事多次到租賃場地和該運輸公司,其法人都避而不見。“生效判決不執行,等於法院‘打白條’。”申請執行人不經意說出口的話,讓在場的工作人員都有些尷尬。這也是官渡法院在踐行群眾路線過程中,民眾反映較為強烈的一大訴求。
  為順利完成該案件的執行工作,官渡法院決定予以公開強制執行。但被執行人對法院有抵觸情緒,為確保執行權得到有效的監督和約束,官渡法院主動邀請官渡區檢察院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監督。
  執行現場,企業法人不僅沒現身,還雇人阻撓現場執法。“如果這樣繼續下去,企業要付出的成本會更高。如果履行了生效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這起民事案件就了結了。但如果繼續阻撓,除了會被處以罰款外,還會以拒執罪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檢察院工作人員對阻礙執法的人進行了中肯勸說。原本態度蠻橫的阻攔者停止了鬧劇。“檢察院於我們,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被執行人在心理上更容易信任和接受。”一名執行法官說。
  通過一段時間的探索和嘗試,今年3月,官渡區法院與區檢察院聯合出台了《關於建立民事執行檢察監督制度的實施意見》,共同建立民事執行監督協作配合機制。實施意見中明確了法檢兩院各自的職責,強調兩院在法律監督工作中要加強協作配合,做到法院自覺接受監督,檢察院不越權、不越位監督。還明確了檢察院可依申請對法院的執行行為實施監督,也可以以 “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法院糾正或提出改進意見等規定,成為全市率先開展民事執行監督的首例。
  記者 李競立 通訊員 單鬆鬆  (原標題:昆明官渡區從群眾最盼的事情做起 讓百姓看到轉作風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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